过境签证(Transit Visa)
所有签证须本人申请,需两个工作日,且护照有效期在半年以上。
过境签证:签证费180RMB 凡目的地是第三国仅从泰国过境者,或者从第三国经泰国返回中国者需办此类签证。在申请过境签证时,需递交如下材料: 填写过境签证申请表一式三份,申请表必须本人签名,半年内2寸彩色照片三张,前往第三国的有效签证或者入该国国境不需要国境签证的证明;出示确认往返时间的出入泰国的机票(含机票票号),该机票必须注明飞往泰国和第三国的日期或者从第三国途径泰国回中国的日期,并递交该机票的复印件一份,护照和护照复印件一份。
特别提示:过境签证必须事先在泰国驻中国各领使馆办理,不能在泰国境内当场办理。
二次入境签证
旅游签证为单次入境,如果需要中途离开泰国再返回, 可以在离境前办理二次入境签证(Re-entry),只须填写一张申请表,附一张2寸照片即可。在机场办理二次入境签证是在换好登机牌之后、进入海关之前;陆路出境是在办理离境手续之前。
签证费用:1000泰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