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全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铁道游击队纪念园的服务水平,经研究,特面向2017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专职讲解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3、女性,身高不低于163cm,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专业不限(留学归国人员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认定)。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2017年7月23日前取得。
4、形象气质较好,普通话水平较高(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为二级甲等及以上),演讲能力较强(在演讲比赛中获奖者优先)。
5、无违法违纪记录。
6、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格条件。
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7年6月1日—6月3日9:00—11:30,14:00—17:00。
3、报名地点:枣庄市薛城区4412340为民服务热线办公室(枣庄市薛城区泰山南路区民政局大门北侧)。
4、资格审查:报名时提交以下资料,进行资格审查。
(1)《铁道游击队纪念园专职讲解员招聘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
(2)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学历、学位证书,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暂未发毕业证和报到证的,提交院校教务处出具的是否应届毕业生及能够正常获得学历、学位、专业的证明信或就业推荐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在演讲比赛中获奖的,须提供演讲比赛获奖证书。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须出具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手续。以上材料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勿着制式服装照相)。
三、考试安排
1、考试时间:资格审查入围者将发放考试通知书,考试时间以通知书为准。
2、考试方式:进行面试,分初试和复试,初试前20名进入复试。初试和复试主要测试考生形象气质、语言表达能力、普通话水平等。初试、复试成绩均在考试结束后由主考官统一向考试人员宣布。
四、考察、体检
考试结束后,根据复试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如出现复试成绩相同,可适当增加招聘计划和考察、体检人选。
考察采取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等,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另选定一家具有相应资质的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参加复试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考察、体检等具体事宜在薛城区政府网站公布(网址:www.xuecheng.gov.cn)。
五、聘用管理及待遇
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薛城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被聘用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并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期限不低于5年,按区国有企业人员由区委组织部、区国资局进行跟踪培养管理。如服务期限不满5年离职的,按照薛城区最低工资标准进行核算,核算外工资予以收回。
按照引进急需人才“一事一议”的原则,本次招聘的讲解员待遇从优:工资、保险(不含职业年金)参照区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标准执行。表现优秀的,可以优先提拔为区国有企业中层干部或班子成员;表现突出的班子成员,根据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可交流到区机关或事业单位任职。
六、组织领导和工作监督
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成立铁道游击队纪念园专职讲解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人社局,具体负责本次招聘具体事宜,重要事项集体研究决定。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632—4440915。
七、其他
1、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2、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薛城区政府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632—4480889、4440915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铁道游击队纪念园专职讲解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2、《诚信承诺书》
薛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薛城区旅游和服务业发展局
2017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