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泰国内务部2000年5月8日发布的外国人持各类签证入境泰国需携带现金数额的规定,泰王国驻青岛总领事馆现通知如下:
1. 过境签证(Transit Visa)或根据《泰国移民法令(1979)》中内务部规定可以免签入境泰国的,须随身携带泰铢(或等值外币)不少于10000泰铢/人,20000泰铢/家庭;
2. 旅游签证(Tourist Visa)须随身携带泰铢(或等值外币)不少于20000泰铢/人,40000泰铢/家庭;
3. 落地签证(Visa on Arrival)须随身携带泰铢(或等值外币)不少于10000泰铢/人,20000泰铢/家庭;
4. 非移民签证(Non-Immigrant Visa)须随身携带泰铢(或等值外币)不少于20000泰铢/人,40000泰铢/家庭。
12岁以下的儿童不受此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