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信息中心是司法部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国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的规划、指导与组织实施。
根据工作需要,经司法部批准,现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人员7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有良好的团队协作意识;学习能力强,踏实稳重;良好的协调沟通能力;
(三)人事行政关系在京,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曾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人员,尚在试用期的国家工作人员,以及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岗位名额及条件
(一)综合规划岗位2名
岗位职责:负责信息化综合规划、文件起草、档案管理等。
岗位条件:年龄40岁及以下,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法学、管理学、教育学等相关专业。
三、工作步骤
(一)报名
凡符合报名条件和资格的人员,可于2017年8月22日至8月28日期间报名。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笔试人选。
(三)笔试
电话通知入选人员参加笔试,未入选人员不另行通知。
(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照不超过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参加面试人员需提交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模板附后)。
(四)体检
按照1:1比例组织到有关医院按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信息中心承担。
(五)考察
到应聘人员所在工作单位、家庭或派出所、街道办等相关部门进行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可另行递补人选。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司法部官方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间收到有关反映的,按有关规定调查核实。
(七)录用
公示期满后,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司法部信息中心录用工作人员协议书》,根据国家关于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享受相应待遇。
四、注意事项及有关情况说明
(一)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二)本次公开招聘将电话通知笔试入围人员,请按要求填写固定电话和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三)报考人员年龄计算,截止到2017年8月。
(四)进入面试的人员,需提供有关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社会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请考生适时提前准备。
五、有关纪律和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实施。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干部人事纪律,特别是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和回避制度。报考人员要自觉遵守有关规定,不准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公开招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所在单位。为加强对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监督举报。
本公告由司法部信息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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